108年大型重型機車修護實務班第01期(產業人才投資方案)

報名時間:2019-06-04 - 2019-06-27

開班人數:24 位

甄試日期:0000-00-00

甄試地點:

甄試方式:

03-4635661黃先生

108年大型重型機車修護實務班第01期(產業人才投資方案)

一、訓練目標:
學科:1.大型重機電路學解析,特有元件介紹,建立整體電路的概念。2.系統性模組化電路指導,養成小迴路思考模式,提升故障排除能力。3.主要傳動機構講解,學習機構調整能力,強化安全駕駛觀念。


技能1.以實車搭配詳盡的講解,分組實際操作,強化故障排除實作熟練度。2.指導使用三用電表,並依照電路圖實車量測,建立線路查修技能。3.指導全車各部件保養工作,成就最基本的保養技能。


二、報名方式:

報名起迄日期:108年05月29日至108年06月26日

採網路報名:
(一)勞保/農保在職者請務必按照以下1. & 2.步驟完成網路報名:
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
https://www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index/index.aspx
加入會員

2.再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職訓練網本課程明細:
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22760&plantype=1
點選線上報名

(二)全額自費生(無政府補助)請先與本會聯繫,由本會傳送線上報名網址:
Line id:cttda
email:cttda820@gmail.com


三、上課地點: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369-1號1樓(泰豐輪胎旁)


四、課程內容大綱及時數:

2019/6/29(星期六) 9:00~17:00
全車零組件功能說明與量測實務

2019/7/6(星期六) 9:00~17:00
充電&起動系電路判讀、量測實務

2019/7/13(星期六) 9:00~17:00
點火&燃料電路判讀、量測

2019/7/20(星期六) 9:00~17:00
信號&燈光電路判讀、量測

2019/7/27(星期六) 9:00~17:00
引擎潤滑系統保養檢查

2019/8/3(星期六) 9:00~17:00
引擎冷卻系統保養檢查

2019/8/10(星期六) 9:00~17:00
煞車系統保養與檢修實務

2019/8/17(星期六) 9:00~17:00
懸吊系統保養與檢修

2019/8/24(星期六) 9:00~17:00
傳動系統保養與檢修

2019/8/31(星期六) 9:00~17:00
全車綜合檢修實務、測驗


五、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:

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,具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
人身分之在職勞工
,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1.具本國籍。
2.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,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。
3.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,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、緬甸、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,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4.跨國(境)人口販運被害人,並取得工作許可者。
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。


六、授課師資:

※蔡秋木 老師
學歷: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學系,汽車修護、機器腳踏車修護、汽車及機車電路學
經歷: 桃園少輔院機車修護班15 年,富岡國中技藝教育中心動力機械群20 年,永平工商汽車科25 年

※黃振祥 老師
經歷: 50餘年業界修車經驗,任地方警局重機修護專委工作多年,具有豐富的引擎拆裝、修護、調校能力


七、費用:

實際參訓費用:$10,900
(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補助:$8,720,參訓學員自行負擔:$2,180)
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%、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%


八、退費辦法:

※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、31點:
三十、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,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(一)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者退還學員。
(二)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
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匯款退費者,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

三十一、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,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:
(一)因故未開班。
(二)未如期開班。
(三)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,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。
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、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,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。
匯款退費者,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。
因訓練單位之原因,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,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。
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,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。
退費處理期間,依據各訓練單位處理退費手續,並應於一個月內將退款金額匯入學員帳戶或以現金退還學員。


九、說明事項:

1.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,並與學員簽訂契約。

2.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、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、中高齡者(年滿45歲至65歲(含))、獨力負擔家計者、家庭暴力被害人、更生受保護人、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、65歲(含)以上者、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、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,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。

3.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/5,且取得結訓證書者(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),經行政程序核可後,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。

4.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(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),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。


十、繳費須知:

  1. 收到繳費通知後,請先確認是否符合參訓資格(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);若是,請於期限前完成繳費。
  2. 繳費方式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ATM轉帳/銀行匯款:(匯款者請勿扣除匯費)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銀行名稱:玉山銀行中壢分行  銀行代號:808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人才培訓發展協會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帳號:0130-940-018766

       3.繳費後確認:請將繳費收據及最新一期勞保明細表拍照傳送至 LINE (ID:cttda)或 email:cttda820@gmail.com

       4.勞保明細表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網站: https://edesk.bli.gov.tw/aa/ 下載;或本人親持身分證至各地勞保局辦事處列印。

       5.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正取資格,逕由本會通知備取者遞補。